第四十二章 杀-《金腰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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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回去带着背篓,转身走入山间,附近的小动物都被吓跑,三里路才逮到一只野兔,很肥。
任羡拎着洗干净的野兔来到山头,地上的柴火都弄好,诸葛欲平猜到,有酒没肉,不过寡欢罢了。
他拿出两坛酒,这样的包装可真的少见,而且封坛的纸布看上去有些年头,“老弟,这是我特意买来的地窖中的酒,十五年的,尝尝看。”
一人一坛,打开后,果然酒香四溢。
二人先碰一个,架上的兔肉还没有烤好,“诸葛兄果真不是小气的人,好酒!”
诸葛欲平接话道,“也就好像,昔日我去江南,有幸尝到年份颇长的女儿红,那才真的是人间一绝。”
“酒我不是特别懂,你说遗迹里面会不会藏有超古代的酒,若真有,小弟一定夺来和诸葛兄共饮。”
听任羡的话,她确实不懂酒,什么样的酒可以保存千千万万年。
她的话其实更大一部分是在试探,她也不信如此的强者对于遗迹真的没有任何想法。
诸葛欲平好像看透不过没说透,“遗迹酒是应该没有,可能会有一些机遇,当然一定会伴随着危险,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道理。你去遗迹的目的又是什么?”
任羡笑了笑,“和你差不多。”
诸葛欲平说道,“我本来想找一个对手,于战斗中领悟,遗迹对我来说真的可有可无,武者,最后强大的一定是自身,机遇只是让你少走一些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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