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5章 补救措施-《牛A八部》
第(2/3)页
这次接待我们的,仍然是那个助理,但副厂长和厂长也都亲自出面了。
根据他们的介绍,因为受害员工的伤势并不严重,打人者不构成刑事犯罪,法律也没法追究。工厂内部作出了决定,对三名参与打人的保安进行了每人三千元的罚款并开除出厂。工厂负担了受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,罚款所得的九千元全部拿来作为精神损失费赔偿给了受害者,并特别批准受害者带薪休息一个月。
厂长亲自把三名保安的罚款收据和受害者的领款签字展示给我们看,同时还给我们看了厂里对三名保安的处理决定。
我们提出要采访受害者,厂长当即表示没问题,并安排副厂长和那个助理积极配合安排。
我们来到受害者所住的员工宿舍,看见受害者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,胳膊上还缠着绷带,脸上的伤疤也还依稀可见。
我问他:“伤势怎样?严重不?”
小伙子说:“脸上和身上都是些皮外伤,估计过几天就会好了。只是右胳膊抬不起来,医生说是中度骨折,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治疗恢复。”
副厂长说:“我们厂长说了,后续的医疗费用全都由厂里出。”
谢燕说:“你能不能把事情的经过详细说一遍?”
小伙子说:“那天晚上……”
副厂长马上打断小伙子的话,说:“你晚归,违背了厂里的规定,有错在先。不过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,就不要再提了,你就说吧,厂里的处理你满不满意?”
小伙子看了副厂长一眼,怯怯地说:“满意。”
我说:“常言道,伤筋动骨一百天。他这是中度骨折,你们给他一个月的休息时间也太短了吧?他不能工作,拿什么生活?”
副厂长马上补充说:“一个月的休息时间是暂定的,如果还需要,我们会继续让他休息,工资照发,直到他完全恢复能上班为止。”
谢燕说: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我问:“你还有什么要求吗?”
小伙子说:“没有了,厂里都处理的很好,我也没有意见了。”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