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五十五节 大盗陶榔儿-《这个异界需要革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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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珠道:“原来叫象珠。”

    说完得意的看着红珠。

    红珠道:“我没有名字。”

    两个女孩看着十五六岁模样,三年前才十二三岁。

    又跟林花随便聊了几句,知道她已经用过晚饭,就先带着方戎女走了。临走前悄悄告诉她晚上留门。

    回到西厢房。没有跟方戎女亲热,这傻姑娘,现在刚刚十六,比林花小半岁,自幼没有母亲教导,男女之事什么都不动,昨夜相拥而眠,气血翻腾,她以为她破身了,以后再也不能修武道了。

    刘知易拿出几颗不规则的玉石,有大有小,最大的一块,像一个陶瓷酒盅,非常小,杯口不到一寸,非常薄,薄如蝉翼,非常浅,一指高。小的有些不实用,都装不下一口酒。

    另外三块比较小,有一条丝线,一个发簪,还有一颗带孔的红豆。

    这些都是从莫盗书身上摸出来的,昨日洞房花烛,顾不上探究,今天忙了一天,总算闲暇下来,可以好好探究了。

    这是三块版图碎片,刘知易很确定,能感觉的到。不止他,方戎女看着这些东西,也有些疑惑,似乎也感应到了某种联系,因为她带着同样带有版图碎片的扳指。刘知易没告诉他原因,有些秘密,知道的越少越好。

    白瓷酒盅肯定是碎片无疑,感应强烈,论体积,甚至比他的护身符还要稍大一点。其他几个小的,就让人有些捉摸不透。

    发簪是一根骨簪,一头是鸟首,雕刻的很粗糙,鸟首的两只眼睛,是两颗小米大小的黑色宝石,看上一眼,摄人心魄。这两颗眼睛,是版图碎片无疑。

    红豆和丝线,让刘知易找不到痕迹,明明感应的到上面的力量,却很难找到碎片在哪里。红豆本身就是一颗普通的红豆,穿着一条皮绳,看着像是自制的简单饰品。丝线就是简单的丝线,摸着,看着都是丝线,由某种纤维纺出来的,很粗糙,拉着又很结实。

    刘知易灵光一现,仿佛知道了什么:“师姐,把灯给我拿过来。”

    方戎女马上举着油灯过来,刘知易直接将丝线点燃,一团丝线马上燃烧,发出毛发烧焦的味道,最后蜷缩成一团灰烬。

    “拿盆水。”

    很快这团灰烬被扔进水中,刘知易捏碎灰团,在水里涮了几下,拎出来一根细丝。在灯光下闪烁着,角度不对,都看不见。

    原来是一条细丝,被搓成了一条线,难怪找不到。见过七彩粉末形态的版图碎片后,再看到细丝状碎片,刘知易没有多惊讶。丈量了一下,细丝有五尺多长,比蚕丝还细。

    至于那颗红豆,刘知易怀疑碎片可能藏在红豆之中。

    看了一眼,决定先易后难。手握丝线,将身上几个碎片拿出来,布设成阵,很快就激发了细丝中的记忆信息。

    很离奇,细丝的第一个主人,是一头黑山羊。第二个主人,则是一个西戎部落首领,一个强大的武士。这个武士,带人猎杀了一头格外巨大的黑山羊,取下了黑山羊的羊角,发现品质非常好,找工匠打造成一张羊角弓。

    弓很快做好,但找不到能拉动弓的弓弦。部落首领膂力很强,是西戎国有名的勇士,他拉断了羊毛制作的弓弦,拉断了一根牛皮线做的弓弦,甚至拉断了从中原买来的昂贵蚕丝制作的弓弦。计无可施之时,工匠建议,用山羊的筋来做弓弦,正好那头山羊被勇士剥皮抽筋保存了下来。羊筋十分坚韧,他用来绑帐篷,此时取下来交给工匠,工匠将羊筋捶打成丝,又将丝搓成线,最后做成弓弦,果然拉开了羊角制作的弯弓。

    勇士有了强弓,此后更是如虎添翼,成为西戎国第一弓手,被西戎王招到王庭当将军。不幸遇见了白衣仗剑的莫盗书,向他挑战,将他杀死,取走了弓弦。因为弓弦是羊筋制作,所以刚才焚烧的时候有毛发烧焦的味道。

    这根弓弦中,莫盗书的记忆很少,他显然还没能从弓弦中领悟出什么东西来,跟弓弦的联系并不紧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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